中國石油2024年第二批油氣開發項目備案(內蒙古自治區)天然氣產能建設長慶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氣廠2025年產能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
安全評價項目名稱 |
中國石油2024年第二批油氣開發項目備案(內蒙古自治區)天然氣產能建設長慶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氣廠2025年產能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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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評價單位名稱 |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長慶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氣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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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類別 |
安全預評價 |
行業類別 |
陸地石油和天氣開采業 |
建設性質 |
新建、擴建工程 |
項目地點 |
內蒙古烏審旗、鄂托克旗 |
建設規模 |
部署產能8.6×108m3/a,新建采氣井229口,其中直井217口、水平井12口,新建井場70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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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投資 |
本工程為新、擴建工程,本工程總投資為193758萬元,其中地面工程總投資為17509.4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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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藝 |
鉆井工藝、井下作業工藝、采氣工藝、油氣集輸工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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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方法 |
安全檢查表、預先危險性分析、事故樹、危險度、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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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險有害因素 |
本工程涉及到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有井噴、火災、爆炸、井噴、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觸電、車輛傷害、起重傷害、其他傷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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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險源 |
本工程未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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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 |
中國石油2024年第二批油氣開發項目備案(內蒙古自治區)天然氣產能建設長慶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氣廠2025年產能建設項目方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對安全生產的要求。建設單位應在其今后的設計、施工和運行中進一步落實本工程建設方案提出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本次預評價提出的補充安全措施,確實保證工程安全設施和主體工程的“三同時”,并在工程竣工投產后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以實現工程安全、平穩運行,采取安全對策措施后,本項目危險有害因素能夠得到控制,建設項目依據設計方案建成后,能夠達到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定的安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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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佟海波 |
技術負責人 |
楊志勇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佟海波、馮超 |
評價報告審核人 |
王鳳生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何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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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佟海波、宋偉、胡志麗、于冬水、宋婷婷、馮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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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注冊安全工程師 |
胡志麗、于冬水、宋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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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技術專家 |
徐建慶、金海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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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佟海波、馮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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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主要內容 |
現場資料收集、現場檢查及調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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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時間 |
2025年1月14日~2025年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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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勘查時間 |
2025年2月14日 |
評價報告提交時間 |
2025年3月21日 |
封皮(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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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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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結論(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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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勘查記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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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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